作者:蒋晓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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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5 15:23:50 来源:新金融观察 作者:张晨曲
谈“条件”不伤感情
陈女士是一家私营企业主。日前,在辗转多家银行后,她终以购买50万元理财产品,并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条件为“代价”,换来了一笔贷款。“企业急需周转资金,我先后咨询了几家银行,都大同小异,有的需要上浮利率,但是我们规模不大,太高的利率承受不了,到最后选择的这家是我们可以接受的。”鉴于成功贷到款,陈女士如释重负,谈及被搭售的种种,她却说,“还好吧。”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各家银行或多或少都会有这种情况,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一位上市股份制银行零售业务人士表示,“放款都困难,搭点儿也认可。”或许也是陈女士觉得“还好”的原因所在。
据介绍,目前银行贷款常用的操作方式大致分为搭售产品、业务和存款三种类型。其中,产品包括理财、保险(放心保)、基金等,业务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结算及代发工资等,而存款体现为将一定比例(贷款额度)的资金存入银行。
至于选择哪种方式,不同的银行略有差异。“客户经理没有向我要存款,只是给出了一些产品,看我可以做哪个。”陈女士介绍说。记者了解到,该类银行大多是采取支行业绩整体考核的模式,要求个人业务与公司业务“协同”发展。
“简单地说,是缺哪块搭哪块,例如,个人业务的考核要素多且零散,包括理财、信用卡、手机银行及网银的客户数量等,如果哪块业务的缺口较大,支行行长便会要求对公方面帮忙消化。”一位熟悉公司业务的人士告诉记者,通过统筹安排,追求综合收益,两个团队互通有无,达到1+1>2的效果。
目前,还有一些银行主张创收能力,搭售内容多与存款有关。以前一笔100万元的经营性贷款为例,额度下来之后,还要做一轮20万的存单质押,用以完成存款任务。存单开出后,可以作为保证金再贷出来,不影响企业实际到手的资金,而这20万的利率跟小微企业的差不多。由于这些银行考核的重点是利润,什么样的方式可以提高创收能力是他们需要思考的,即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被问及客户能否认可搭售的操作方式,以及有可能遭受到的投诉,银行方面并不担忧,因为在搭售已经变成市场行为的时候,投诉的情况基本不会发生。在银行方面看来,毕竟客户还是需要资金的,只不过是看最终接受谁的条件,买产品也好,挂存款也罢,对于客户来讲,都没有什么损失。
“自愿”而非“强制”
事实上,与其说不会引起投诉,不如说投诉是无用功。原因在于,基本无法证明搭售是银行的“强制”行为。
据了解,在业务受理期间,银行通常会向客户事先说明搭售的“规则”,至于搭售内容,银行会提供几种选择,客户视自身情况而定,双方协议。并没有人会强制客户,能做哪个做哪个。
尽管如此,舆论还是对搭售行为表示批评。《人民日报》近期曾刊发文章称,“种种捆绑搭售的潜规则,无异于在国家信贷政策之外,又自行设置了一道门槛,此举无据无理,相反,属于《合同法》明令禁止的‘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之举,对此,监管部门该出手时要出手,依法依规问责处置。”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绝非坐视不理。早在2012年,银监会就于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很难界定银行的搭售行为是“强制”的,甚至更像一场“你情我愿”。就如同陈女士的情况,在接受高利率还是同意买产品的权衡中,她选择了后者。“想贷款的话,肯定问过很多银行,走一圈之后,就会知道综合下来谁的利率高,谁的条件合适。”既然是明确知晓条件后的接受,也就谈不上“强制”。
另一方面,银行对于监管要求还是有所忌惮的。据介绍,银行的“搭售”通常是发生于关系好的客户之间,对于那些不太熟悉的客户,银行业务人员通常不会谈条件,而是提高利率,任何的搭售行为都不会大张旗鼓地进行。
而在以贷款的成功发放为主要目的的背景下,对于种种搭售,客户选择了“自愿”接受,简单的几个字即可道明原因,“资信总会有瑕疵。”